华龙能源有限公司(ASX:DLE) 就配售致信期权持有人
Perth, 2011年1月19日, AEST (ABN Newswire) - 华龙能源有限公司(ASX:DLE)于今日就不可弃权股票配售和期权配售致信所有期权持有人。
各位期权持有人,
华龙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会(下简称"华龙能源"或"公司")于2011年1月12日公布公司将按照1比2的比例向股东进行不可弃权的股票配售,筹资至少约2135万澳元(下简称"股票配售")。公司还公布将按照1比3的比例向股东进行不可弃权的期权配售(行权价格为每股0.35澳元,有效期至2014年11月18日)(下简称"新期权"),筹资至少约47,460澳元(下简称"期权配售")。这次股票配售和期权配售(下简称"此次配售")总计将筹得资金2140万澳元。
公司将以登记日为准,按照每两股已发行股票认购一股新股的比例向现任股东进行股票配售,发行价为每股(新股)0.30澳元,筹资约2135万澳元(成本前)。基于公司目前的已发行股本,此次股票配售将发行71,189,854股新股。
公司将以登记日为准,按照每三股已发行股票认购一股新期权的比例向现任股东进行期权配售,发行价为每股0.001澳元,筹资约47,460澳元(成本前)。此次期权配售将发行47,459,902股新期权。
公司大股东山东泰山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山东集团")表示,将承销至少1800万澳元的股票配售。山东集团也确定将在此次配售中完全行使其认购权。
华龙能源已宣布将于2011年1月28日登记日(下简称“登记日”)下午5点(澳洲西部标准时间)决定参与此次配股的股东。公司已于2011年1月18日向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 (ASIC) 提交了一份详述此次配股全部细节的招股书,并将于2011年2月2日向所有股东发布。该招股书可在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ASX)网站上浏览(公司公告版块,ASX代码:DLE)。
基于您目前持有的期权条款,除非您在登记日当日或在登记日前将您的期权行权并登记为股东,否则您将无权参加此次配股。基于您的期权条款,您将在配售前的7个工作日收到通知,以便让您能够及时参加配售。
参阅完整的华龙能源公告,请参阅以下链接:
http://www.abnnewswire.net/media/en/docs/65030-ASX-DLE-524892.pdf
联络
Gang Xu
董事总经理
电话: +61-8-9322-6009
传真: +61-8-9322-6128
http://www.dragonenergyltd.com/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