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kyo, Japan and San Jose, CA, 2006年10月3日, AEST (ABN Newswire) - 根据一项新的报告,亚行的环境政策应作出调整,在程序和需求评定上表现出更大的灵活性,与成员国的体系接轨。
该环境政策报告由亚行业务评估局(0ED)发布。报告指出,亚行环境政策的原则和目标仍然是有效的,但亚行目前采用的方法,包括统一的环境程序,已难以对其发展中成员国的需求或其有限资源作出有效回应。
亚行应更加强调国家体系能力建设,既遵循程序,又注重绩效和成本节约。但是报告也强调,实行改进的国家体系是一个渐进、长期的过程,在此过程中,亚行不能放松其严格的保障标准。
亚行有三项保障政策:非自愿移民(1995年)、原住民(1998年)和环境(2002年)政策。一直以来,这三项政策指导着亚行援助项目,特别是其贷款项目的规划。
业务评估局独立于亚行管理层之外,直接向董事会汇报。应亚行董事会开发效率委员会的要求,业务评估局在审查亚行环境政策之前对亚行环境保障展开评估。
该研究着眼于保障政策与实际结果的关系,特别是亚行资助项目的环境影响。
案例研究包括4个国家(中国、印度、菲律宾、越南)的16个项目。这些国家占亚行1996至2005年间借款额的45%。这16个项目涉及亚行业务的各个领域。
研究表明,各发展中国家在国家环境体系的全面性和有效性,以及传递结果的能力上呈现出很大不同。
"评估研究的一个关键结论是,考虑到环境问题的多样性和亚行各成员国能力上的差异,'一刀切'的方法并非有效。"亚行高级评估专家,评估研究小组组长余长青说道。
"在将来,可能会越来越转而依靠国家体系。这就会需要新的评估程序,以保证这些国家的实践不仅在政策层面,而且在执行层面均与亚行环境保障政策的原则和目标相一致。除了注重项目外,亚行还应进一步强调能力建设。"
该报告还指出,此类政策调整应该是"渐进性的而非革命性的",在那些有着相对先进的程序和体系的国家,还应顺应不断变化的形势。
报告建议,当环境政策修订完成后,亚行应制定一项实施行动计划,该计划应将确保环境保障政策完整性所需资源考虑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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